电磁兼容 环境 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低频传导骚扰及信号传输的兼容水平 (GB/T 18039.3-2017) 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环境 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低频传导骚扰及信号传输的兼容水平》由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起草人:刘兴发 、万保权 、邬雄 、尹婷 、张建功 、路遥 、朱文立 、张业茂 、谢辉春 、李妮 。
GB/T18039的本部分涉及频率范围在0kHz-9kHz的传导骚扰以及扩展到148.5kHz的电网信号传输系统。本部分给出了标称电压最高为420V(单相)或690V(三相),标称频率为50Hz的交流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兼容水平。
本部分规定的兼容水平针对公共连接点。当设备的电源输入端口从上述系统吸收电能时,大多数情况下所受的骚扰强度与公共连接点相等,但有些情况下却例外,例如长距离供电的特定装置,或者骚扰在由设备集成的装置内部产生或放大。
本部分的目的是给出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电磁骚扰的兼容水平,用以指导:
a)设置对公用供电系统产生电磁骚扰的限值(包括3.1.5定义的规划水平);
b)有关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定设备对公用供电系统传导骚扰的抗扰度水平。
本部分考虑的骚扰现象包括:
——电压波动和闪烁;
——50次及50次以下的谐波;
——50次以下的间谐波;
——高频(高于50次谐波)电压畸变;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电压不平衡;
——瞬态过电压;
——电源频率变化;
——直流分量;
——电网信号。
大部分骚扰现象在IEC/TR61000-2-1中有描述。在未能确定兼容水平时,提供一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