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队 (GB/T 35547-2017) 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0(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建筑院。
起草人:司戈 、王宝伟 、张国庆 、靳威 、李金明 、王富尧 、李大超 、姜小勤 、李汕 、赵胜权 、马金桩 、潘宏 。
此标准规定了乡镇消防队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选址、建队要求、项目构成、房屋建筑、建设用地、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
此标准适用于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的志愿消防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