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2017) 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7(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筋混凝土用钢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朱建国 、冯超 、李晓亮 、张卫强 、董才平 、罗志文 、张刘瑜 、许宏安 、柯雪利 、吴建中 、邓奇志 、王长生 、王全礼 、王晓锋 、刘宝石 、郑宁 、周小琴 、刘建丰 、侯兴辉 、张海龙 、苏仕宝 、梁宝才 、肖立军 、邸全康 、陈洁 、王玉婕 、武云朋 。
GB/T 1499的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以下简称钢筋)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直条、盘卷光圆钢筋。
本部分不适用于由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