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极同步发电机技术要求 (GB/T 7064-2017) 国家标准《隐极同步发电机技术要求》由TC511(全国大型发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发电机厂、山东齐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北分院、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焦晓霞 、沈樑伟 、白亚民 、孙玉田 、王庭山 、张忠海 、王拯元 、王劲松 、姜兴林 、阮羚 、李清 、李祚滨 、诸葛文兵 、孙维本 、王健军 、付长虹 、叶国华 。
此标准规定了隐极同步发电机(或调相机)的总要求、空冷、氢冷或液冷发电机(或调相机)的一般要求、燃气轮发电机和核电用隐极同步发电机的特殊要求,及氢气作为冷却介质的同步发电机(或调相机)注意的事项:包括发电机(或调相机)运行所需的辅助设备、厂房内氢气可能积聚的区域。
此标准适用于容量大于10MVA三相2极或4极隐极同步发电机以及三相隐极同步调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