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 (GB/T 35170-2017) 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由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一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嘉三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亨益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技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葛洲坝中材洁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淄博重山思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蓝天众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永东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晨 、颜碧兰 、李叶青 、郑旭 、王昕 、余学飞 、杨宏兵 、蔡玉良 、张江 、谢凯 、姜雨生 、魏丽颖 、汪澜 、吴德厚 、袁林 、王俊涛 、曹飞 、郭成洲 、曹佳红 、王山 、张瑞 、薛媛媚 、张玲萍 、俞刚 、李少强 、安静 、章邦志 、黄贵林 、李习花 、屠正瑞 、蔡正 、刘强 、杜娟 、王春霞 、高晓波 、江鸿宾 、杨义 、蒋杉平 、杨玉锋 、常燕青 、熊运贵 、顾军 、李习武 、马兆模 、朱罡 、韩志军 、泥卫东 、陈美男 、张瀚武 、潘亚宏 、沈丽华 。
此标准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级代码、分级指标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与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将生活垃圾进行加工后再在水泥窑中处置的模式。
此标准不适用于不处理,直接在水泥窑中处置的生活垃圾。
此标准规定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的制备和交货验收,使用者宜根据环境和使用工艺制定合适的防护措施,并确保满足GB4915及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