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 35181-2017) 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起草人:刘激扬 、亓延军 、李彦军 、倪照鹏 、马锐 、韩子忠 、阚强 、黄韬 、吴丹 、鲁云龙 、薄建伟 、朱惠军 、肖蓉 、高维娜 、谭远林 。
此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此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