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 激光加工机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GB/T 18490.1-2017) 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激光加工机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由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3SC6(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光学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起草人:吴爱平 、卢永红 、冯建国 、曾丽霞 、叶大华 、孟凡萍 、卢飞星 、戚燕 、陈焱 。
GB/T18490的本部分给出了由激光加工机产生的危险,针对激光辐射和被加工物料产生的危险,规定了有关的安全要求,并给出了这类设备的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资料。
本部分不包括激光加工机产生的噪声危害的要求,相关内容见GB/T18490.3-2017。
本部分不适用于仅为下列应用制造的激光产品或者包含激光产品的设备:
——照相平板印刷术;
——立体光刻照相术;
——全息摄影术;
——医学应用;
——数据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