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机械和电力混合推进系统要求 第2部分:发电系统 (GB/T 35700.2-2017) 国家标准《船舶机械和电力混合推进系统要求 第2部分:发电系统》由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31SC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电气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琳 、王勋龙 、李姗 、胡方珍 、张红岩 、曹森 、杨东 。
GB/T 35700的本部分规定了船舶机械和电力混合推进系统中发电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船舶机械和电力混合推进系统中发电系统(以下简称发电系统)的设计、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