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系统节能设计指南 (GB/T 34912-2017) 国家标准《工业锅炉系统节能设计指南》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机械工业技术发展基金会)、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志诚宏业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富尔顿热能设备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锅炉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特富锅炉有限公司、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海浪锅炉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
起草人:赵跃进 、李振清 、舒世安 、李春林 、张建平 、周冬雷 、潘聚峰 、王婧 、丁晴 、车得福 、张忠孝 、吴国妹 、管坚 、齐国利 、张伟 、秦波 、王英刚 、穆聚生 、吴道洪 、李俊东 、宋平 、叶元华 、郎鹏德 、王健滨 、张勤福 、席代国 、李军 、江绍辉 、傅强 、朱江 、宋方方 。
此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节能设计、锅炉选型、汽水系统及设备选型、燃料和灰渣的储运系统及设备选型、风烟系统及设备选型、余热回收、设备和管道保温、热工检测与控制等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单台锅炉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MPa~3.8MPa、额定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最大连续蒸发量1t/h~75t/h的工业蒸汽锅炉系统,以及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0.7MW~174MW、额定出口温度不大于180℃的工业热水锅炉系统。
此标准不适用于生物质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