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计 与标准真空计直接比较校准 (GB/T 34873-2017) 国家标准《真空计 与标准真空计直接比较校准》由TC18(全国真空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第五一零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合肥智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真空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维格磁流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仪创新真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李得天 、习振华 、成永军 、赵澜 、孙雯君 、于红燕 、王金库 、刘磊 、王西龙 、钟云会 、言继春 、王功发 、侯荣华 、王红雪 、王长明 、张维 、董猛 、郭美如 、陈联 、王玲玲 。
此标准规定了真空计与标准真空计直接比较校准需满足的物理、技术及计量条件。通过对这些条件的描述,可推知能够适用于真空计校准的装置的设计。
被校真空计能为任意类型。许多类型的真空计由若干部分构成,主要有:规管、线缆、操作仪器和信号读取仪器。这一整部分可视为一个需被校准的单元。因而,如果仅对规管(即,真空计直接暴露于真空环境的部分)进行校准,那么可以记录所有的设置及条件,以便被校规管的使用者能够采用与校准时相同的方式进行测量。
标准真空计也是经过校准的真空计,可溯源至真空原级标准或国家标准(通常情况),配有符合GB/T 27025-2008要求的校准证书,或者溯源至国际单位制并能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绝对测量仪器(少数情况)。
此标准对如何处理特殊类型真空计未作出指导,不论是标准真空计还是被校真空计,此类指导将在其他标准中提供。
此标准中所论述的校准压力范围取决于校准装置的实际设计以及标准真空计的类型。校准范围在10-6Pa~110kPa之间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