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茶 第7部分:佛手 (GB/T 30357.7-2017) 国家标准《乌龙茶 第7部分:佛手》由TC339(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福建省永春香橼茶叶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泉岩茶业有限公司、日春股份公司、福建省安溪溪韵茶业有限公司、安溪县牧茗世家茶叶有限公司、福建年年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福建省八马茶业有限公司、华祥苑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广东第一峰茶业有限公司、永春县魁斗莉芳茶厂。
起草人:黄伙水 、林锻炼 、翁昆 、孙威江 、董秀云 、陈文钦 、陈慧聪 、王启灿 、黄标生 、陈万年 、林荣溪 、李天德 、林先滨 、陈志雄 、杨宝荣 、杨松伟 、陈泉宾 、赖威祥 、谢良坡 。
GB/T30357的本部分规定了佛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以佛手品种的叶子、驻芽和嫩梢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包揉)、烘干等独特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乌龙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