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四宝 毛笔 (GB/T 34854-2017) 国家标准《文房四宝 毛笔》由607(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文房四宝协会、国家轻工业文房四宝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周虎臣曹素功笔墨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善琏湖笔厂、浙江省湖州千金湖笔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邹氏农耕笔庄、安徽省泾县三兔宣笔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国画笔厂、江西文港淳安堂笔庄、南昌文港文房四宝协会。
起草人:郭海棠 、杨文忠 、许思豪 、李传和 、杜弘 、马志良 、杨松源 、邹农耕 、伍森严 、石庆鹏 、钱建梁 、李小平 。
此标准规定了毛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以羊毫、狼毫、兔毫、兼毫等动物毫毛为主要材料作为笔头制成的毛笔。
此标准不适用于特定类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