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通用要求 (GB/T 34329-2017) 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通用要求》由TC39(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南京新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胜利油田新大管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冀州市中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中昊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可耐特玻璃钢有限公司、艾西复合材料(嘉兴)有限公司、亚德化工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意达玻璃钢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忠江 、李国树 、杨宇清 、桑临春 、杭苏平 、吴永太 、童新洋 、杨萌 、许志军 、毛晔 、张智 、罗晓明 、熊涛 、杨久春 、张福滨 、曹行真 、徐莉 、黄豪新 、赵志农 、王博 、张楠 。
此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材料、设计、制造、质量要求及检
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出厂资料等。
此标准适用于内径小于或等于4800mm,设计压力0.1MPa~1.6MPa,设计温度-54℃~120℃,设计压力与内径乘积小于或等于2.40MPam的固定式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a)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b)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容器(包括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容器);
c)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或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