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 (GB/T 34560.4-2017) 国家标准《结构钢 第4部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首钢总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起草人:沈钦义 、师莉 、栾燕 、戴强 、刘徐源 、许晓红 、邹扬 、朴志民 、宋欣 、顾林豪 、孟羽 、王晓宁 。
GB/T34560的本部分规定了淬火加回火高屈服强度结构钢板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公称厚度为3mm~150mm、上屈服强度为460MPa~1300MPa的焊接或栓接结构用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