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 34668-2017) 国家标准《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由TC591(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34668-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新世纪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中科院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乐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东莞市联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田苗 、王野 、杨书评 、陈中元 、杜超 、王建宽 、马炘 、黎晓东 、卢琛钰 、郑军奇 、乐艳飞 、童晓敏 、叶险 、夏晶 、何鹏林 、蔡优飞 、刘胡炜 、何龙平 、刘永明 、何国田 、杨舸 、戴汉齐 、朱凌 、冯晖 、刘颖 、李沙 。
此标准规定了电动平衡车的术语和定义、测试条件、一般安全要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可靠性、测试方法、标志和说明。
此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的电动平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