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能压力容器 (GB/T 20663-2017) 国家标准《蓄能压力容器》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62SC5(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石油钻采炼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成都天人压力容器厂、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奉化市朝日液压有限公司、天津市奥其蓄能器有限公司、日本蓄能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上海蓝海科创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侍吉清 、陈冰冰 、黄光德 、牛亚平 、薛小龙 、陈孝祥 、刘瑞川 、李晓澎 、夏海 、陈战杨 、周文学 、王纪兵 、宋文明 、陈志伟 、戴行涛 。
1.1此标准规定了蓄能压力容器(除明确专指某类型蓄能器之外,以下均简称“蓄能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性能和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安全使用等要求。
1.2此标准规定的蓄能器是指利用气体的可压缩性,由气腔内气体压力给液端液体施压的容器,其产品类型包括:
--囊式蓄能器;
--隔膜式蓄能器;
--活塞式蓄能器。
1.3此标准规定的蓄能器可能涉及的失效模式有:
--韧性破坏;
--脆性断裂;
--疲劳破坏;
--泄漏。
1.4此标准适用于表1参数范围内,液端工作介质为石油基液压油或乳化液、气腔充装氮气的蓄能器。
1.5此标准不适用于非金属材料制蓄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