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GB/T 34598-2017) 国家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凌 、何云堂 、王坤俊 、兰昊 、查保应 、汪伟 、易茂明 、丁传记 、高建平 、程相 、魏长河 、宁书崎 、方元华 、康燕语 、林必生 。
此标准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以下简称“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