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GB/T 5237.2-2017) 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1(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华豪铝型材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三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亚铝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夏秀群 、葛立新 、陈文泗 、朱水明 、叶细发 、李喆 、樊志罡 、罗顺 、冯东升 、陈慧 、戴悦星 、牟泳涛 、潘学著 。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阳极氧化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电解着色或染色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