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7258-2017)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由312(公安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上海外高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应朝阳 、周炜 、王学平 、孙巍 、何勇 、孙枝鹏 、裴志浩 、罗跃 、潘汉中 、张国胜 、朱彤 、刘欣 、黄卫东 、舒强 、吴云强 、仝晓平 、刘地 、穆文浩 、董金松 、何云堂 、王艺帆 、龚标 、李毅 、贾国强 。
此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及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不适用于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
注:有轨电车是指以电机驱动,架线供电,有轨道承载的道路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