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第12部分:轻水堆燃料燃耗信用制 (GB/T 15146.12-2017) 国家标准《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 第12部分:轻水堆燃料燃耗信用制》由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8SC2(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霍小东 、朱庆福 、杨海峰 、易璇 、邵增 。
《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的本部分规定了商用轻水堆二氧化铀燃料组件在贮存和运输的临界安全控制中考虑燃料辐照和放射性衰变引起的反应性效应的准则。本部分还提出了在临界安全评价的输入中描述燃料燃耗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商用轻水堆二氧化铀燃料组件的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假设燃料和任何固定式可燃吸收体都包含在完整的组件内。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解、加固、损坏或再装配的燃料需作进一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