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中铅、汞、镉、砷及六价铬的限量指标与测定方法 (GB/T 33999-2017) 国家标准《玻璃纤维中铅、汞、镉、砷及六价铬的限量指标与测定方法》由TC245(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王玲 、李勇 、廖兵 、王玉梅 、王涛 、奚彬 、周琴 。
此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制品中的铅(Pb)、汞(Hg)、镉(Cd)、砷(As)及六价铬(Cr6+)的限量指标与测定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对于涂覆的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中的玻璃纤维在去除涂覆的或附着的成分后也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