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 酸消化溶解法 (GB/T 18866-2017) 国家标准《橡胶 酸消化溶解法》由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SC2(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试验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丰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韦帮风 、盛杰 、倪淑杰 、许秋焕 、覃红阳 、张龚敏 、周秀良 、商伟俊 、刀建华 、毕学瑞 、李小娈 、侯晓倩 、丁晓英 。
此标准规定了用硝酸或硝酸和硫酸的混合酸消化胶乳、生胶、混炼胶及橡胶制品的方法。
因为此标准方法操作过程中温度较低,可减少挥发性物质的损失。因此当橡胶制品中有挥发性元素或挥发性元素的组合(如As,Sb,Bi和Zn十Cl,Cu十Cl及Pb十Cl)时,可用此标准方法减少挥发损失。
如果GB/T4498.1不适用,建议使用此标准方法制备待测金属离子的溶液(如作为微量分析用)。
本方法可以防止挥发性金属衍生物的损失或不溶性金属硅酸盐的形成(在干法灰化含有卤化橡胶或含有二氧化硅的试样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