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 (GB/T 33770.1-2017)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1部分:服务提供方通用要求》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SC40(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大连软件行业协会、大连交通大学、西安未来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金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周晓红 、刘宏 、李华北 、徐飞 、梁晓雁 、赵振文 、崔静 、孙鹏 、尹宏 、邵峰 、闵京华 、丁文英 、熊健淞 、李岗 、但强 、周杰 、马强 、林平 、职亮亮 、马文慧 、杜辉 、罗碧云 、谭健 、刘越男 、王春娥 。
GB/T33770的本部分规定了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提供方的外包服务能力、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a)提供或计划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
b)评价、选择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的服务需求方;
c)评价、认定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能力水平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