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规范 (GB/T 33496-2017) 国家标准《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规范》由322(商务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海尔顾客服务经营公司、博西华家用电器服务江苏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秀敏 、赵泽蕊 、郭赤兵 、刘志礼 、阎东升等 。
此标准规定了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提出了服务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明确了主要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收费、服务基本程序以及服务供应商资质和服务质量评测的方法。此标准适用于进行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的相关企业、各级组织和从业人员的有关行为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