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743-2017) 国家标准《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由TC79(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7743-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朗能电器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蓝景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亿龙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全亿大科技(佛山)有限公司、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锐高照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邓俊泳 、刘尔立 、曾博 、吴晓 、阮桂明 、李秀青 、张怡 、田云举 、高进东 、刘凡忠 、张智雄 、余海涛 、颜鲲 、陈伟权 、李尚斌 、李高 、吕鹤男 、孙志锋 、罗长春 、李生平 。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
——用于照明的具有产生和(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
——专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霓虹广告标志灯;
——打算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或投光照明;
——(安装在汽车和火车上的)运输照明。
不包括在此标准范围内的有:
——打算装在照明设备内的附件;
——工作在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ITU无线电条例第63号决议(1979)给出了定义)的照明设备;
——航空器和飞机场用的照明设备;
——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在其他CISPR标准内有明确规定的器具,即使具有内装的照明功能。
注1:不包括的实例有:
——作为显示背光和信号的内装式照明装置;
——吸油烟机、冰箱、冷冻箱;
——复印机、幻灯放映机;
——道路机动车辆的照明设备。
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
同时适用此标准和(或)其他标准不同条款的多功能设备,相关功能工作时应满足每个条款或标准的规定。
对于此标准范围以外并且照明作为次要功能的设备,只需要在按照其适用标准进行评估时运行了照明功能,则无需单独按照此标准评估其照明功能。
注2:照明作为产品次要功能的例子有吸油烟机、电风扇、冰箱、冷冻箱、烤箱和带氛围照明的电视。
此标准中的限值是在概率基础上确定的,使得骚扰抑制在经济合理的限值内,同时还能达到足够的无线电保护和电磁兼容的水平。在例外情况下,可能提出附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