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 (GB/T 9473-2017) 国家标准《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2(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9473-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光阳电器有限公司、上海三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利升光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晔 、郑东 、陈少藩 、许礼 、王清平 、杨樾 、刘磊 。
此标准规定了以钨丝灯、荧光灯或LED作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读写作业台灯(以下简称灯具)的性能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
此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定义见3.3.
注:此标准的要求是对委托型式试验样品的试验。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不保证制造商制造的产品全部合格产品的符合性是制造商的责任,除了型式试验以外,可包括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