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 (GB/T 19830-2017) 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由TC355(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5SC9(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专用管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9830-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油田公司、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方伟 、徐婷 、秦长毅 、张峰 、赵强 、党静 、赵鹏 。
1.1 此标准规定了钢管(套管、油管和短节)、接箍毛坯、接箍材料及附件材料的交货技术条件,并建立
了三个产品规范等级(PSL-1,PSL-2,PSL-3)的要求。PSL-1的要求是此标准的基础。附录H包括了除H40、L80 9Cr类和C110钢级以外的所有钢级的PSL-2和PSL-3产品规范等级的标准技术要求。
此标准所涉及的管子的规格、质量、壁厚、钢级和适用的管端加工列于表C.1和表C.2或表E.1和表E.2。
经购方和制造商协商,此标准还可适用于其他规格和壁厚的平端管。
此标准适用于符合API Spec 5B的下列接头:
--短圆螺纹套管(SC);
--长圆螺纹套管(LC);
--偏梯形螺纹套管(BC);
--不加厚油管(NU);
--外加厚油管(EU);
--整体接头油管(IJ)。
对于这些接头,此标准规定了接箍和螺纹保护器的交货技术条件。经协商可选择的高抗泄漏接头(LC)的补充要求在附录A.11 SR22中给出。
此标准还可适用于带有API标准未包括的接头的管子。
1.2 此标准适用的4组产品包括下列钢级管子:
--第1组:H、J、K、N和R钢级的所有套管和油管;
--第2组:C、L、M和T¢J级的所有套管和油管;
--第3组:P钢级的所有套管和油管;
--第4组:Q钢级的所有套管。
1.3 规格大于代号1:4-1/2但小于代号1:10-3/4的套管可由购方规定用作油管,见表C.1、表C.23、表C.27和表C.28或表E.1、表E.23、表E.27和表E.28。
1.4 附录A给出了可由购方和制造商协商选择的补允要求:无损检验,经完全机加工的接箍半成品,加厚套管,电焊套管、油管和短节,冲击试验,带密封环接箍,试验合格证,拉伸试验和硫化物应力开裂试验。
1.5 此标准不适用于螺纹加工要求。
注:有关螺纹及螺纹量规的尺寸要求、螺纹测量的规定、量规规范及螺纹检验用仪器和方法均在API Spec 5B中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