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反式-1,3,3,3-四氟丙烯[HFO-1234ze(E)] (GB/T 33387-2016) 国家标准《工业用反式-1,3,3,3-四氟丙烯[HFO-1234ze(E)]》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方路 、史婉君 、曾昌华 、鬲春利 、罗霞 、刘军 、刘宏建 、方小青 、黄煜 、段琦 、盛楠 、庞银娟 、王晨茜 。
此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反式-1,3,3,3一四氟丙烯[HFO-1234ze(E),亦可简称为:R1234ze(E)〕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此标准适用于以四氯丙烯、五氟丙烷等为原料,用气相法或液相法,在催化剂作用下和无水氟化氢反应,精制而得反式-1,3,3,3-四氟丙烯[HFO-1234ze(E)],主要以单工质或混合工质用来替代四氟乙烷(HFC-13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