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二甲醚钢瓶 (GB/T 33147-2016) 国家标准《液化二甲醚钢瓶》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1SC2(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接气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东盈泉钢制品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广沙百福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中州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华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富华阀门有限公司。
起草人:曾祥照 、郭晓春 、黄强华 、潘子毅 、傅其照 、黄玉华 、翟军 、顾秋华 。
此标准规定了液化二甲醚钢瓶的结构型式、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和设计使用年限等。 此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1.6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液化二甲醚(符合GB 25035规定)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