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渣应用技术要求 (GB/T 32546-2016) 国家标准《钢渣应用技术要求》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1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集团冶金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中冶集团冶金建筑研究总院、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安岭 、仇金辉 、苏兴文 、武俊宇 、李晓阳 、崔丽 、王成杰 、卢忠飞 、王姜维 、史汉祥 、陈广言 、包建华 、张亮亮 、胡治法 、宋武 、李灿华 、马献阳 、夏春 、曹鑫 、张志彪 、史跃展 、焦立新 、李军华 、段遵莉 、刘祖军 、闾文 、黎吉军 、赵玉芳 、徐嘉音 、胡英伟 、胡亚雄 、张国全 、王晓东 、黄爱菊 。
此标准规定了钢渣应用技术要求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钢渣用作胶凝材料、钢渣用作骨料(集料)、钢渣用作烧结熔剂、钢渣用作烟气脱硫剂和钢渣用作水泥生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与验收、运输和贮存等,同时也包含了钢渣在上述不同应用范围的技术条件和要求。此标准适用于胶凝材料、骨料(集料)、烧结熔剂、烟气脱硫剂和水泥生料用钢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