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 (GB/T 32347.1-2015) 国家标准《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起草单位: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起草人:严云升 、周桂法 、谢曲波 、王位 、许勇 、孙国斌 、代兴军 。
GB/T32347的本部分规定了装在机车车辆上的电气、电动机械和电子设备(含车载信号和通信设备)的环境条件参数,包括海拔、温度、湿度、空气运动、雨、雪和冰雹、冰、太阳辐射、雷电、污染、冲击和振动、电磁环境和供电系统的特性。本部分还规定了:——机车车辆与其环境的接口条件;——机车车辆设备(尤其是机车车辆主系统)的通用环境规则。本部分给出了通用指南,以便投标评估时减少失误。所定义的环境条件可认为是正常运行条件,对偶然的更为严酷的条件可另行规定。器件周围的局部气候条件可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或以特殊要求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起重机、矿用车辆和缆车。本部分未考虑旅客对设备和设备对旅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