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4756-2015) 国家标准《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由TC280(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0SC2(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静态和轻烃计量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魏进祥 、刘峰阳 。
标准规定了从固定罐、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船舶、桶、听、泵送液体管线或加油机油枪采集液体或半液体烃类、油罐残留物和沉积物样品的手工取样法。此标准适用于在常压或接近常压的油罐中储存的或管线输送的,在常温到200℃范围内以液体形式储运的石油产品、原油及中间产品的取样。此标准不适用于属于其他标准研究对象的特殊石油产品的取样,例如电绝缘油(IEC 60475)、液化石油气(SH/T 0233)、液化天然气(GB/T 20603)以及气态天然气(GB/T 13609)。此标准包括了现有的取样方法和正在使用的设备类型对于后续出现的新设备,只要能按此标准的要求和方法进行取样,则也可用于此标准。注:此标准可能也适用于多数非腐蚀性的液体化工产品的取样,但应严格遵守这些液体化工产品对应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