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用风力发电机组现场验收规范 (GB/T 32352-2015) 国家标准《高原用风力发电机组现场验收规范》由TC330(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圳电气科学研究所、华能洱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起草人:刘健 、马忠宝 、张东宁 、周琼芳 、孙伟 、甘旭超 、谢生清 、米兴社 、黄晓云 、张芹 、杨明明 、黄建锋 、郭涛 、梁洪霞 、李素平 、曾毅 、钟滔 、任腊春 、陈荣盛 、褚景春 、李健英 、王靛 、李晓光 、程林志 、杨杨 、杨静 、陈棋 、史晓鸣 、刘衍选 、蔡晓峰 、陈勇 、李贻博 、粱仕斌 、杨志红 、王艳华 、赵磊 、戎麒 、杨阿娟 、叶林 、高波 、吴水军 、肖敏英 、曹磊 、王佳 、吴峰 、陈思明 。
此标准规定了高原用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在现场验收的一般内容和要求。此标准适用于海拔 1000m以上至5000m及以下已经定型生产的水平轴并网型的机组,其他类型机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