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部分:电网企业 (GB/T 32151.2-2015)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2部分:电网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起草人:孙亮 、郭伟 、林翎 、唐进 、李鹏 、陈亮 、陈健华 、鲍威 、郭慧婷 、余思杨 、李睿 。
GB/T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从事电力输配的企业可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电网企业生产其他产品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参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