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纯吡啶 (GB/T 32159-2015) 国家标准《焦化纯吡啶》由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9SC3(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李倩怡 、陈国敏 、郭峰 、孙伟 、仇金辉 、郑景须 、张进莺 。
此标准规定了焦化纯吡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安全注意事项。 此标准适用于从煤焦油、剩余氨水、硫铵母液制取的粗轻吡啶,经精馏制得的吡啶含量不小于99.0% 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