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32019-2015) 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SC3(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管理与节能评估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珠海优华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赓 、林翎 、张瑜 、孔繁祎 、许庆祥 、任香贵 、朱春雁 、李燕 、聂敏 、梁秀英 、鲍威 、孙亮 、帅星如 。
此标准给出了公共机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指导建议。此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团体组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等,其他相关机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