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 2-14部分:特殊要求 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 (GB 7000.214-2015) 国家标准《灯具 第 2-14部分:特殊要求 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起草人:施晓红虞再道刘尔立杨国贤杨樾等 。
GB7000的本部分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大于1000 V但不超过10000V的空载额定输出电压下工作、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主要用于室内或室外一般照明。
本部分适用于含有发光放电管和电源部件的固定式或可移式灯具,由变压器、换流器或变频器提供高电压、主电源电压或特低电压(ELV)。
本部分不适用于GB7000标准具体产品标准涉及的发光放电管工作在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预热阴极)灯具,以及应用区域接线规则、在现场装配、作为一个电气系统的发光放电管灯具。
本部分与引用的GB7000.1相关章节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