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标志 材料、构造和电气装置的一般要求 (GB/T 31521-2015) 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 材料、构造和电气装置的一般要求》由TC59(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9SC1(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城市导向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兴红标识有限公司、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起草人:陈永权 、罗希红 、邹传瑜 、张亮 、王昕等 。
此标准规定了公共信息标志的材料性能、结构设计、电气装置等方面的一般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室内和室外的各种类型的公共信息标志(包括发光标志、非发光标志、固定标志和可移动标志等)的设计和制作。 此标准不适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 注1:在此标准中,公共信息标志指用于承载或显示公共信息的牌体。 注2:道路交通标志牌体的性能要求规定在 GB/T23827中,安全标志牌体的性能要求规定在 GB/T26443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