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 (GB/T 6324.8-2014) 国家标准《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巨化集团技术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化研究院、浙江省氟硅新材料质量检验中心、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
起草人:钟军 、范俊 、张红英 、胡延风 、夏添 、戴宏文等 。
GB/T 6324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大多数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水分的一种试验方法——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本部分适用于测定产品中水的质量分数在0~2.0%。本部分不适用于能与卡尔·费休试剂的主要成分反应并生成水的样品以及能还原碘或氧化碘化物的样品中水分的测定。在某些情况下,试样需要预处理措施,它们均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