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机械用钢制烘缸(筒)技术条件 (GB/T 31104-2014) 国家标准《造纸机械用钢制烘缸(筒)技术条件》由TC101(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枣庄分院、山东鲁台造纸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光 、刘广华 、周广华 、李念国 、刘林勇 、李伟等 。
此标准规定了造纸机械用钢制烘缸(筒)[以下简称烘缸(筒)]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材料、制造、检验与验收、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造纸行业中纸机烘干部的钢制烘缸,同时,食品、印染、纺织、皮革和木材加工等行业类似工况的设备也参照执行。此标准规定的钢制烘缸(筒)直径不大于4000mm,工作压力不高于1.2MPa;直径大于4000mm~4600mm的烘缸(筒),进行技术评审后,可参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