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 (GB/T 30951-2014) 国家标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杭州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吕建平 、刘仲民 、付自龙 、吴玉泉 、王寅华等 。
此标准规定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应遵循的准则和条件。此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在500 kW~50 000 kW之间,且水轮机转轮直径在3.3 m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
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 (GB/T 30951-2014) 国家标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杭州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吕建平 、刘仲民 、付自龙 、吴玉泉 、王寅华等 。
此标准规定了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应遵循的准则和条件。此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在500 kW~50 000 kW之间,且水轮机转轮直径在3.3 m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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