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电压和大电流试验技术 第4部分:试验电流和测量系统的定义和要求 (GB/T 16927.4-2014) 国家标准《高电压和大电流试验技术 第4部分:试验电流和测量系统的定义和要求》由TC163(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电器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第五(西安)计量测试中心站、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高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沈阳)、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雷民 、崔东 、李前 、任稳柱 、王安 、田恩文 、袁渊等 。
GB/T 16927的本部分规定了以下内容: --定义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参数和容差;--给出大电流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方法;--规定完整测量系统应满足的要求;--给出测量系统的认可方法及其组件的校核方法;--给出测量系统满足本部分要求的程序,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限值。本部分适用于高压和低压设备的大电流试验与测量。适用的电流类型包括:稳态直流电流、短时直流电流(如大容量直流试验)、稳态交流电流、短时交流电流(如大容量交流试验)和冲击电流。大于100 A的电流试验均可使用本部分,在这些试验中出现小于100 A的电流时可参照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