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技术条件 (GB/T 30577-2014) 国家标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技术条件》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62SC1(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起草人:薛以泰 、赵剑云 、杨文 、施鸿飞 、成德芳等 。
此标准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的参数范围和性能要求,以及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试验、验收和质量责任等的技术要求。此标准适用于蒸汽压力不小于2.4MPa,且以水为介质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适用于补燃或不补燃型余热锅炉。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IGCC)系统余热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