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GB 7000.203-2013) 国家标准《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湖州天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凌莉 、施晓红 、陈超中 、宋卫荣等 。
GB7000系列标准本部分规定的要求适用于:
——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
——隧道照明;
——在正常地面以上总高度最低为2.5m的柱式合成灯具;
并且这些灯具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注:总高度低于2.5m的柱式合成灯具正在考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