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符合性评价的前提条件 (GB/T 24803.3-2013) 国家标准《电梯安全要求 第3部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符合性评价的前提条件》由TC196(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凤旺 、郭志新 、冯麟 、袁柳琴 、张新伟 、鲁国雄等 。
GB(/T) 24803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申请符合性评价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