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 (GB 4793.9-2013) 国家标准《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42125.14-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评审中心、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北京普朗新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曾宁 、王玉敏 、孙京 、吴琨 、王佩 、高艳彩等 。
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
自动和半自动实验室设备由仪器或系统组成,用于测量和改变样品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参数,执行的全部过程或部分过程不需要手动介入。构成该系统一部分的设备适用于本部分。
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的举例:
——分析设备;
——自动加样器(移液器,分液器);
——样品复制和放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