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 (GB/T 12726.3-2013) 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3(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陈乐 、曾少立 、李高 、李昆 。
GB/T12726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事故和事故后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的设计原则和性能准则。 GB/T12726.1—2013给出了该类设备的技术特性、试验方法、辐射特性、电气特性、机械特性和环境特性的一般要求,除非另有说明,这些要求均适用于本部分。 本部分适用于事故及事故后监测高水平γ辐射的固定式剂量率仪。本部分包括用于各向同性地测 量能量在80keV~7MeV 的γ辐射产生的空气比释动能、周围剂量当量或其他辐射量的设备。该设备主要用于核电厂的安全目的。 应急用便携式仪器和用于连续确定正常运行期间工作区域中放射性情况的固定式辐射监测仪在GB/T14054—2013的适用范围内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