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矿山酸性废水综合处理规范 (GB/T 29999-2013) 国家标准《铜矿山酸性废水综合处理规范》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金尚勇 、林星杰 、杨晓松 、曾红 、邵立南 、廖占丕等 。
此标准规定了铜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回用与排放要求、工艺选择及管理、取样与监测等。此标准适用于产生酸性废水的铜矿山企业,可作为铜矿山酸性废水处理、回用与排放、废水处理工艺选择及重复利用管理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