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 (GB/T 29773-2013) 国家标准《铜选矿厂废水回收利用规范》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云南铜业(集团)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紫金矿业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苏耀华 、吴金福 、王春 、李东林 、吴东旭 、李德等 。
此标准规定了铜选矿厂废水处理原则、方式、工艺及水质指标要求和分析方法等。此标准适用于采用浮选工艺的铜选矿厂的废水回收利用系统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