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GB/T 29793-2013) 国家标准《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由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理光图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慧玲 、刘生应 、陈维益 、仇相如 、鲁俊和 、陈挺等 。
此标准规定了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及质量检测。对有附加功能的产品其外部信号接口应按标准接口配置,与其相关的外部网络及相连设备的技术要求不在此标准范围内。此标准适用于原稿为A3及A3以下幅面、使用干式墨粉、热定影、普通纸的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其他具有彩色复印功能的产品和大幅面产品可参照使用。此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产品(直接连接到三相交流电源的产品)。